一、上海市户口人士承租: 承租人须有正式工作并提供本人身份证、驾驶证、全家户口本的原件,同时交纳相应押金。 二、非上海市户口人士承租: 承租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、驾驶证的原件,提供不低于所租车价值的经济抵押。另外承租人须找一位担保人,担保人应为上海市居民,须有正式工作并提供本人身份证、全家户口本原件,担保人应一同前来办理相关手续。 三、国家行政部门及企业单位承租: 承租人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、单位公章、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书、驾驶员身份证和驾驶证。 四、港澳台同胞及外宾承租: 承租人须提供返乡证或本人护照、国外人员居留证、中国驾照的原件,本市担保人及其身份证,交纳相应押金。 五、外企公司或外企公司办事处、代表处 1、外企公司 承租人须提供外国(地区)企业税务登记证、法人代码证书、首席代表证、企业委托书的原件及本单位合同章,经办人同时出具本人有效护照或身份证及中国驾照的原件,同时交纳相应押金。 2、外企公司办事处或代表处 承租人须提供外国(地区)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、首席代表证、企业委托书的原件及本单位合同章,经办人同时出具本人有效护照或身份证及中国驾照的原件,同时交纳相应押金,且企业注册资本必须在100万人民币以上。 3、解释权属本公司 故障处理——承租人在租车期间内,发现车辆异常或故障时应马上停止驾驶,并通知租赁公司。应遵从租赁公司的指示。由于不可抗拒的灾害而造成租赁车辆的损失,承租人则应马上通知租赁公司并将汽车送到指定修理厂修理。 责任承担——在租赁期内,承租人要正确操作及保养。在出车前,必须常规检查,如机油、刹车油、冷凝水、轮胎气压和灯光等,若发现问题,须速送中心指定的维修点维修,否则后果自负。承租人在租赁期内,有义务妥善保管好、使用好所租用的汽车及其有关证件,保持车身清洁直到归还租赁公司为止。如有遗失应即时通知租赁公司及有关部门。 友情提示: 1、注意开车前切不可饮酒; 2、长途架车最多不超过5小时,开车时可听些音乐以免疲劳; 3、雨天驾驶要格外小心,尽可能保持匀速,不可猛踩刹车以免发生侧滑; 4、女士开车不要穿高跟鞋或松高鞋最好配平底鞋; 5、夜间行车请开灯,注意安全; 6、出车前检查刹车及转向系统,确保一路平安。